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广大教师的教书育人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制度作为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中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的学生工作经历纳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二、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
三、自愿从事班主任工作,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四、 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品行端正,以身作则,遵纪守法;
五、 每班应配备1名班主任。班主任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4年。
六、 学院综合办具体负责班主任的选聘、管理和考核。选聘采取个人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并报学生处、人事处备案。
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1. 协助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解答学生在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惑,做好学生心理疏导。
2. 做好学生职业规划和学习指导工作,对学生选课、专业问题、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成才目标。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化社团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 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积极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创业形势;加强学生求职技巧、简历制作、个人形象设计等指导,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协助学生处解答学生求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积极收取就业信息,向用人单位推荐,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4. 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推优入党、评先创优、资助育人以及班级建设工作。
5. 加强与辅导员、任课教师以及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发挥连结学校、学生和家长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同指导好学生的成长成才。
八、班主任的考核每年一次,具体由综合办和各系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报学院、学校学生处和人事处备案。
九、班主任的考核方式应通过个人自评与学生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表现、工作能力、履职尽责和工作效果等。考核时间与辅导员考核同步。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评优的依据。
十、班主任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学院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班主任总数的30%。
十一、学院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每月召开班主任工作例会,组织班主任参加学习培训,开展工作交流,提高业务素质。
十二、班主任因个人或工作原因申请提前终止聘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解除聘用,并报学生处、人事处备案。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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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6日